為活用國家文化財及傳統文化來激發地區活力,需要將其歷史背景、扎根當地風土代代相傳的傳承和風俗等包裝成一個故事,結合有形和無形的文化遺產來加以活用,並有效推動各項措施,來展開宣傳、培養人才.傳承和完善環境。
文化廳將這些活用地區歷史魅力及特色來述說日本文化和傳統的故事認證為「日本遺產」,並為述說故事所必需的各種魅力有形與無形文化財的綜合活用措施提供支援。
登錄世界遺產及指定文化財,其目的都是為所登錄和指定的文化財(文化遺產)賦予價值、保證其受到保護。另一方面,日本遺產的目的並非是為現有文化財賦予價值或是制定新的保全規定,而是將分散在地區的遺產作為「面」加以運用和宣傳,來提升地區活力,兩者在目的上有些區別。